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3月24日,邹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场交易和公共场所管理专班发布《关于有序放开农村大集的通知》,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自通知之日起,我市有序全面放开农村大集。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有序放开农村大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场交易和公共场所管理专班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我市有序全面放开农村大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督导,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管控,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派驻人员加强巡查,指导监督大集经办者维护好经营和管理秩序。要引导经营商户、赶集群众做好自我防护。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疫情防控不力、不能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坚决予以关停。
二、督促大集经办者认真履行主任责任。督促大集经办者遵守“六个一律”等疫情防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主体责任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大集入口处设立检查点,成立巡逻队伍,防止出现人员扎堆聚集的现象,做好大集防控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在开市前和闭市后进行全面消杀,即时清运垃圾。
三、引导经营商户在指定区域范围内经营,自觉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摊位前聚集人群,商品交易首选网络支付,减少现金使用。严禁野生动物交易。禁止活禽交易、活禽宰杀。要增强环卫意识,自觉收集垃圾和废弃物,严禁乱扔乱弃。
四、所有进入大集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直接接触。不戴口罩人员一律劝离。如存在发热、咳嗽、呼吸急促等症状,及时登记,立即向所属管理单位报告。
邹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市场交易和公共场所管理专班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源:邹平融媒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